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1民初416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变更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1民初41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薛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赔偿樊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883520.79元。

三、变更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1民初416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贺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赔偿原告樊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865281.18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45581.08元,由薛某负担18232.43元,贺某负担27348.6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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