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叶城县供电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叶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吐拉·斯依提、阿依吐尼沙·斯依提、布再娜甫·艾拜都拉、***撤回对被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叶城县供电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67.72元,免予收取,由原告吐拉·斯依提、阿依吐尼沙·斯依提、布再娜甫·艾拜都拉、***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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