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原告***及案外人陈文韬共同所有的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X路X小区X栋X号房屋一套(产权证号:遵房权证监字第**)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告***所有的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X路X号房屋(产权证号:201**)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银行卡中心账户6********及在工行贵州省遵义碧云路支行账户2403********、被告***在工行贵州省遵义南京路支行账户2403********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