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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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价值一百三十五万二千七百四十二元四角七分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