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 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于2019年9月23日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购房款9000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违约金300000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误工费、交通费及医疗费共计2869.62元;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57.36元,由***负担1144.45元(已交纳),由***负担7812.9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