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
平邑万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易安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平邑万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事故中受到的车辆损失:车损49840元、评估费1400元、施救费3800元,共计55040元,由被告大地财保陇南公司在车损险责任限额内赔偿55040元。

上述判决中所含的给付内容,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通过银行付款应汇至用户名:平邑县人民法院,本案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60)。

逾期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588元,由被告大地财保陇南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费用(上诉费最迟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缴纳,本次告知为一次性告知,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未上诉)。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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