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酒泉天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2执3038号 酒泉天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酒泉天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9)陕0112民初84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酒泉天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23770.68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经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酒泉天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履行的案件款23770.68元,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9)陕0112民初84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执3038号执行案件(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9)陕0112民初84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2020年7月3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