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津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上诉人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义务人不主动履行本判决,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二年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