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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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浙0102民初7149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桂花,四川泰仁(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建法。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诉被告浙**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朱旭东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超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