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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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40元(已减半收取),由上诉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负担,本院依法予以免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