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营业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公民身份号码:)的银行存款共3960000元(具体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详见本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数额不足,则只准存入,不准支出;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财产名称、数量详见本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清单)。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