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价值401.21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