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格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秀山供电分公司 重庆三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900元,退还原告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