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湖北荆鹏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19)鄂1002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为:湖北荆鹏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支付租金426667元(对应租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支付违约金32000元,共计支付458667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58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586元,均由湖北金鹏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9-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