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和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弘仕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重庆和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弘仕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及利息(以所欠货款为基数,从2019年6月17日起按月息1.2%计算至付清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计1180元,由被告重庆和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此款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