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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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金竹泰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开鸿商贸有限公司 宝丰县荟福陵园有限公司 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平顶山市开鸿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723元,减半收取4361.5元,由平顶山市开鸿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860元,由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501.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