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建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景文同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上海景文新疆分公司已预交1,263.75元,由其自行负担,***已预交17,155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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