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东营市民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东营区房产一处。

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的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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