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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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财产信息,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罗平县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罗平县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并对被申请人***、***价值750000元的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本案申请费4270元,暂由申请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