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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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甘肃鑫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986元,已减半收取计4,493元,保全费3,113元,共计7,606元,由原告甘肃鑫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