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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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5281执74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方晓波、王春娜、王泽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执行人方晓波、王春娜、王泽鸿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结。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