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杰程天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钢本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天津钢本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款651701.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及其他财产权利或收入。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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