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3民初26243号

原告:深圳市江彬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萍,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六华,该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原告深圳市江彬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立案。原告深圳市江彬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江彬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尤波

审判员张雨

审判员王晓改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东丹

裁判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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