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278000元及利息120079.47,并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278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1630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6862元,由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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