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佰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青岛鸿运星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81执恢47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鸿运星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文,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佰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鞠鲁漳,董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281民初7176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9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40622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恢47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