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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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隆光铝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