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东力威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建东力威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43794元,及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957元,因适用简易程序结案依法减半收取计3978.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