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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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渝瑞里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902执保234号 原告唐某某与被告王某、西安渝瑞里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唐某某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诉讼保全,我院作出的(2020)陕0902民初29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王某名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后海温泉小镇H3幢XX层XX房屋一套予以查封。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已以(2020)陕0902执保234号案件,于2020年8月13日委托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代为向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申请人王某名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后海温泉小镇H3幢XX层XX房屋一套予以查封。后海南省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已于2020年8月19日协助我院对被申请人王某名下的该栋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复函我院。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02执保234号案件保全完毕结案。 审判员 张禅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张凡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