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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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富利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宁夏天瑞热能制供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宁夏天瑞热能制供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平罗支行账户640013013360********上的存款923003.17元予以冻结。 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该冻结款项不得支付或挪作他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