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邦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广东邦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81503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928元,由申请人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