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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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方之见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网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6民初7612号 原告深圳市方之见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邓林。 委托代理人陆窍,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深圳市车网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委托代理人徐国荣,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深圳市方之见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车网联盟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5立案。2019年9月17日,原告深圳市方之见实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方之见实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林雪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郭永青(兼) 书记员冯嫦瑜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