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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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姚景锋、唐雨晴逾期交房违约金28597元,并自2020年8月16日起按已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二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交房之日给原告免除一年的物业费。 案件受理费1022元,减半收取511元,由被告安徽天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