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凌源路威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鑫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中禛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霸州市顺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正远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奭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辆损失统筹限额内赔偿原告凌源路威运输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51,78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9元,由被告中奭交通服务河北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