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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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4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维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4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限***、黄小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4929.15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黄小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共计75元,由被上诉人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7元,上诉人***、黄小俊负担5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