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黔东南州林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黔东南州林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雷山县门面(价值60万元),保全期限为一年,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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