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铜仁市鑫联建材租赁部 贵州乾军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乾军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07000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