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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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公司 重庆市仁宇货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2040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洁,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重庆市仁宇货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宜军。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公司,,住***。 负责人:陈敏。 原告***与被告***、重庆市仁宇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陈小丹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吴丹 书记员宦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