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余市山龙带钢有限公司 江西德瑞带钢有限公司 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19)赣0502民初684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新余市山龙带钢有限公司对原审被告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1363787.78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新余市山龙带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29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296元,由原审被告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上诉人***、***、***、***连带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355元,由上诉人***、***、***、***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