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市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22民初2198号

原告:成都市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凌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文生,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生于1984年11月20日,汉族,住***。

本案按原告成都市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强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石恩婧

书记员李怡

裁判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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