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703执恢340号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成玲、范顶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徐成玲、范顶忠现已履行完毕。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港商初字第0043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依据)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