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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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金2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自2019年8月2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拖欠***的利息7.8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61元,减半收取3530.5元,保全费2520元,共计6050.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