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城市安源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停运损失、施救费、评估费共计207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3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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