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移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 木案的管辖权异议费人民80元,由原告苏州星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缴纳,由苏州星和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