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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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汾江北路营业所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汾江北路营业所账号存款100000元,账号:62×××42,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