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
天成高新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吉林润琪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案外人吉林润琪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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