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7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支付令申请费25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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