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2730民初1718号 原告: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士冯,系该公司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平,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694,一般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莲莲,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般授权代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土家族,住***。 原告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龙里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红云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陈燕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