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赔偿
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27行初365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5日作出的黔南府行复不字〔2019〕40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责令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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