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行政赔偿 |
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27行初365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5日作出的黔南府行复不字〔2019〕40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责令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