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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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颍州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董凤宣向原告李**支付工资51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欠原告李**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董凤宣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