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聚仁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同泰矿业有限公司 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西藏同泰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640元,由原告西藏同泰矿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